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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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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0129
写信日期:1993-03-15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
受害日期:1941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
写信人:安齐家
受害人:安齐家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1年因参加革命被日军抓,酷刑审讯后,送去做劳工挖煤,同一批去做劳工的有二百多人。要求日本赔偿600万人民币。

 

童增同志:
  我是受害者,在1942年被弄到日本国的。
  我叫安齐家是河北省深泽县南关村人,现年84岁。
  我是1941年参加革命的,在县政府当通信员,后来调到敌部工作。那时我住小梨元村。我到县城执行任务时,不幸被捕,把我弄到南高等(日本司令部),一连过了三堂,压杠子灌凉水,不知治了几个死,什么也没有问出来。
  第三天就把我解到辛集日本[宪]兵队,每天过一堂,打的死去活来。叫我跪铁链,用烧红的烙铁烫,坐老虎凳,受尽了折磨,后来就把我送到了石家庄劳工教司所。半月以后,经日本医生检查,就叫我们上了火车,拉到塘沽上了轮船。我们那一批有200多人,4天4夜就到了日本的复冈下关海口,当天就给我进行了消毒。后来将我们解到复冈中央煤矿做劳工(挖煤),不到三个月又把我们能到高雄煤矿挖煤。
  在那时根本就不把我们当人看待,我们[整]天吃不饱,穿不暖,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叫我们住的是草棚,吃的是杂面窝头,每天两顿,每顿2个,饿的我们受不了,就吃竹草来充饥,喝的是豆渣水,穿的是二年1条裤衩,1件半截袖小褂,1双水袜子(没有鞋),1条五尺长的小黑被子,别的是一无所有。
  最后我提出个条件,请您转告给日本大使馆。叫日本赔偿我们受害者的一切损失,每人600万人民币。
  祝您工作顺利

受害者 安齐家
1993.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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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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