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127
写信日期:1992-09-05
写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山东省
写信人:曲惠五
受害人:信中没写
类别:其它(OT)
细节:支持索赔
童增同志:您好,
我是已退休的中学教师,也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暴行(1937-1945)全过程的目睹者和见证人。
我和我的亲友,也是直接受害人。
拜读您《受害赔偿论》提案,茅塞顿开,近半个世纪,压抑在惨遭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受害者的心声,呐喊出来了!“中国人民要索赔,日本政府要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国际公理。
我们与您有同样的想法,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公理?由于我们大多数是“法盲”,也没有智能去找到这个复杂悬案的法律依据。历史是见证人,时至今日,是您挺身而出,克服各种干扰,困难,为四亿五千万苦难的同胞,喊出正义的呼声您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典范,中华接触这个悬案,当然也不可能解决它。正如您所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很少有像我们几个国家,像我们这样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对!难道我们是奴隶吗?难道我们富饶的自然资源和我们祖先们劳动血汗创造的财富,瞪着眼睛,被侵略者,白白地地掠夺去吗?我们同胞和父母兄弟姐妹的鲜血白流吗?不能!坚决能,“索赔是我们的权利,赔偿是日本政府的责任”。
否则,愧对于沉冤九泉之下的父母兄弟姐妹们,不管日本政府怎样诡辩,日本“皇军”残害中国人民血的事实,就是索赔的依据。
我们竭诚地推举以您为首及您认为合适的同志,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代表。
请于九月底,日本天皇访华期间,会见日皇及其随到官员,转达中国民间受害者索赔的意见,作为日皇访华的前提,否则,日皇将是不受中国人民欢迎的人,中日两国人民的真正友谊将会遭到破坏。
这个“推举”我们已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外交部提出建议和要求。
就目前全国范围看,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工作的进展情况怎样呢?我们很不了解:如:组织领导。深入广泛宣传,联络受害者及其遗属,受害申诉书由何部门及单位接受等等活动,请赐教言。
就目前山东,胶东半岛地区及青岛市的情况,这项民间索赔工作,还没有法人单位出来带头仍处于等练观望状态,对日索赔工作,思想上,行动上“弱化”了。
例如!我们先后之访过:“青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民政局”。对这项工作“一说,本系统上级没有指示,我们不受理”,“一说:这项工作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事…”。
我们不理解;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烧、杀、掳、掠中国人民,是根据那条《日本法》《国际法》《中国法》等,除了制造阴谋和藉口外根本就不讲法,历史事实,就是法的根本。
我们认为外国对日两次索赔,最近又对“慰安妇”(随军妓女)案提出索赔,做的很好。综上所述,对日索赔工作刻不容缓,该如何开展?为何推动?请予指教,早盼。
在这项工作中的承蒙不弃,熟人自愿为“日本侵华期间受害者”义务服务多做奉献,以慰亡灵。
工作地区范围,只限于山东半岛,胶东地区,烟台及青岛市地区,因为这些地区战是土生土长对日本“皇军”侵华暴行情况熟悉便于工作。不当之处请指教。
致
祝
工作顺利
敝曲慧五敬上
1992.9.5
通讯地址:
邮编266071
青岛市江西路53号4甲301
曲惠五
附邮票一枚
请速覆是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