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125
写信日期:1993-03-01
写信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原资阳县)
受害日期:没写
受害地址:没写
写信人:王家骏
受害人:王家骏的母亲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王家骏的母亲被日军打死,公司金饰品等被日军抢走。
尊敬的童增同志:
我是一个抗日孤儿,到现在我的“确切”年龄都是“战时儿童保育院”的老师估计的(约为1936年生),因為抗日时父母失散那时我太小,记不着。
在93年2月3日文摘周报上杨立文同志寄的“向日本国讨公道”一文,知道你是一个热心助人的人,你接待一批又一批从全国各地来北京的当年日本侵华战争的受害者,安排食宿。是你不辞辛劳的一趟又一趟地去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替受害者们递交材料……等看后,我仿佛看到了救星似的高兴。
我父亲汪成章浙江宁波人,在湖南湘潭十二总开“哈德门”纸烟公司,为抗日,他投身九战区第八兵财院(任院长)湘北战事紧张时,父亲把我和我哥、我母亲送回我外婆家,把我祖母送回浙江宁波老家,然后他只身回湖南常德抗日,至今渺无音信。
我的一个完美幸福的家,是日本侵略者破坏了。
母亲被打死,我哥哥和我在身无亲人的困境中共同讨饭、流浪,抗日胜利时被汽车压死。我家从常德回衡阳几十挑家产和卖纸烟公司的金饰被日本侵略者洗劫一空。我进了“善后救济总署湖南急救站”(后并入战时儿童第五保育院)我祖母是死是活,我也无法知道。并不是我不想找他们,在保育院读书和保送上中专我没钱,也不知如何去找,56年我中专毕业,58年就反右,我受害廿年,还说汪某是何许人,无非就是要把我父亲抗日丢命不但无功,反有罪,加害于我……。
我特请教你,像我这种情况,抗日弄得家破人亡,那不可以向日本索赔?怎样索赔?……等,望指点回我一信。
谢谢!万分感谢。
祝你
幸福!
汪家骏呈
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