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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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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0123
写信日期:1992-07-06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
受害日期:1944-04-18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
写信人:金年祥
受害人:金年祥的爷爷
类别:谋杀、其它、轰炸(MU、OT、AB)
细节:1944年农历4月18日,爷爷被日军用冷水泼死。家中黄牛被日军轰炸死,房屋等其它财物被炸毁。

 

尊敬的童先生:
您好!
童增先生倡议中国人民向日本要求受害赔偿之事,为在战争中所受难的中国人亮了心里话,我深表钦佩。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给中国民间造成惨重的损失。众所周知,损坏他人的东西要赔偿,打伤别人要交医疗费,打死人要偿命,而战争所造成的损失理应赔偿,正因为老百姓是无辜的,赔偿时合情、合理、合法的。
在日本侵华战争中,我家是直接受害者,1944年(农历4月18日),日军侵占相琴镇时,我爷爷金钱为因不肯随家人外逃,被日军捆绑在木板上,活活用冷水泼死;一头大黄牛被日军飞机炸死,二间楼房被日军烧毁,衣,粮食都烧光。相琴镇被日军飞机炸死,刺死的也许多,日军无恶不作,惨无人道,民间遭受的损失,难道不应赔偿吗?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定,日军纯属非正义战争,造成中国人民的惨重损失,理应负责赔偿,以平民愤。
此致

侄:金年祥
1992.7.6

s0123-e s0123-p1 s0123-p2

其它(OT), 谋杀(MU), 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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