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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073

信扫描序列号:s0073
写信日期:1993-08-30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受害日期:1942-04-11至1942-07-16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写信人:邱键暾
受害人:郑致谋、郑玉光、郑巧梦、郑大牛、郑姣义(邱键暾的同乡)
类别:其它、谋杀(OT、MU)
细节:郑致谋、郑玉光、郑以梦、郑大牛的房屋被烧毁,郑姣义家被日军活活砸死,村委被烧毁。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联名控告:

  被告:日本国政府(当时侵华军)。
一九四二年4月11日到7月16日(农历)。日本侵华军在侵华间无故杀人、放火、抓战俘等无恶不作,凶穷恶极。给浙江省金华县白龙桥镇郑岗山村村民造成巨大灾难:
原告:里家老曼(郑致谋)家被烧毁楼房3间,价值折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原告:郑玉光,被烧毁楼房7间,价值折计人民币叁万伍仟元。
原告:郑巧梦,被烧毁楼房4间,价值折计人民币貳万元。
原告:郑大牛,被烧毁楼房1间,价值折计人民币伍仟元。
原告:汪彩荣爷爷(郑姣仪)被侵华军活活杀死,要求赔偿美元壹万美元(上次已寄)。
原郑岗山村集体的伍分厅(大厅)被烧毁,价值计人民币(3间)壹万伍仟元。

综上所述属实。搜集整理:邱键暾
九三年八月三十日。
金华县白龙桥镇郑岗山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s0073-e s0073-p1

其它(OT), 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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