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062
写信日期:1993-02-05
写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吉良秀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支持对日索赔,以后将全力做这面的工作。
血海深仇 终志未忘
——积极参加向日索赔签名
1993年元月29日中央电视台播放了德国向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原苏联的三个加盟共和国)赔偿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战争损失赔款10亿码克(一码克兑现人民币3.65元)。
1990年8月九名已过古稀之年的日本老人收到了两万美元的受害款及一封美国布什总统的致歉信。1991初,经过46年的努力,数以千计的日本侨民也向加拿大政府索回33亿加元的受害赔偿。
日本侵华战争八年,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作为饱受日本侵华战争追害的中国平民能熟视无睹吗?不能?
武装斗争必将给交战双方带来巨大损失。为了惩罚无道的战争发起者,18世纪以来,人类社会便出现了“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对各战胜国支付赔偿”这一国际法范畴概念。所谓赔偿按照战争赔偿和平民受害两种形式进行。
战争赔偿:是指战败国付给战胜国的一笔款项,这种赔偿费是在政府之间进行。
平民受害赔偿:是指发动侵略国在战争中所属军队及个人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对他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的严重罪行,必须由侵略国承担赔偿。
根据战后国际惯例,日本侵略者给中国造成的损失约3000亿美元,其中。战争赔偿1200亿美元,民间受害赔偿约1800亿美元。
1972年9月29日周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签订的联合声明由称,“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在这里,中国政府放弃的只是战争赔偿要求,而从未放弃民间的受害赔偿。
因此,1000万被日本疯狂杀和伤害的中国平民,有权要求赔偿。
1992年3月1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称:日中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
1992年4月1日江总书记赴日访问前答日本记者问时,也阐述了中国政府的立场:“放弃国家要求给予战争损失赔偿。但对民间要求赔偿的动向不加限制。”
据驻北京的两方外交人士评论,这是中国政府首次表明这种看法。
据悉,迫于南朝鲜、菲律宾等国民众的强烈呼吁,日本政府即将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民间受害者给予赔偿。
目前,我国的北京、山东、黑龙江、浙江等地已发起“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的签名活动,发起者中国老龄会研究所童增等人并向日本国会发出了“公开信”。“公开信”称:中国将征集一亿中国人坚决要求日本国受害赔偿的签名——直到日本国正式谢罪和进行赔偿为止。
日本侵华战争中的受害的同胞及后商同胞们:
布衣位卑,未忘忧国,勇敢的站出来积极参加签名活动,向日寇讨还血债。
一九九三年元月三十日
各一份望能给予具体指导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将把这签名活动作为我的工作中心,争取十至二十万人。
望今后加强联系及时指导
敬礼
洪洞县统计局
吉良秀
93.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