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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050

信扫描序列号:s0050
写信日期:1993-02-15
写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受害日期:1943
受害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
写信人:李树仪
受害人:李树仪
类别:其它(OT)
细节:16间房被烧光后,到乡下建的平房也被烧光共21间房,致使无家可归。

 

童增先生:
  您好!
  我2月3日阅读四川日报主办的文摘周报上<向日本国讨公道>的报导,介绍了你为当年侵华战争受害者们安排住宿并一趟又一趟去日本大使馆替受害者递交材料,因我也是受害者,很敬佩你。
  我曾看到咱们外交部发言人1992年3月11日发表讲话、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江泽民总书记1992年2月在访日前答记者问放弃国家……但是对民间要求赔偿的动向不加限制,看到这两条消息之后,考虑了很久,不知道怎么样进行。
  童增先生,你是专攻国际法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我是国际法盲,特向童先生,求教咨询材料怎么样写内容,要什么证明,向什么地方递交材料。
  简要叙述一下,在日本侵华战争中受害情况:
  我家是太行区,河北省阜平县,是晋察北边区政府所在地,我住在城里。1943年,日本鬼子大扫荡时实行烧光、抢光、杀光三光政策,把我家几代人建设的前院后院16间瓦房全部烧光,又把我们逃到乡下建的五间平房也全部烧光,共21间房,弄的全家无家可归,另外搭草棚居住,我今年60多岁了,记忆犹新。日本投降后参加了工作,现在太原工作(原在太原重型机器厂工作)、现已退休了,回老家无房,城市房改,低工资无钱购房,坚决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损失,请童先生指教帮助。
  此致
敬礼

李树仪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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