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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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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0046
写信日期:1993-03-07
写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
受害日期:1931-1940
受害地址:辽宁省营口市
写信人:王文成
受害人:王恩普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1年日军入侵辽宁省营口市,王文成的父亲王恩普被迫给日军送货物,还遭受日军鞭打虐待。1940年2月一天,王恩普没吃早饭的时候,日军强迫其拉货,途中掉入水中,日军不救,造成父亲淹死。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我叫王文成,男,1930年12月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营口市水源区白草村,现住中国四川省德阳市东方电机厂退休科,我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将当年侵华日军对我家所犯下的罪行控诉如下:
  我父亲王恩普,男,生于1899年,务农。罪恶而凶狠的侵华日军于1931年侵占我家乡辽宁省营口市水源区白草村后,父亲和家中马车一辆(两匹马拉)被日军强行征用,为其运送货物,日军根本不把父亲当人看待,对他非常残暴,毫无人性可言,我曾经数次亲眼目睹日军用枪托打、马靴踢,他所遭受的非人折磨简直无法用语言来控诉!
  1940年2月初的一天由侵华日军对我家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我终生难忘!那天一大早,日军又强迫我父亲在没有吃早饭的情况下,为他们运送谷草,由于日军强行超载谷草,驾车异常困难,当车行驶到村外三叉口桥时,马车和我父亲翻入两米多高的桥下,父亲被马车压倒带冰冷刺骨的水中,而在现场的押车日军(两名)见危不救,造成我父亲被活活淹死的惨剧,这是侵华日军对我和我的家庭所犯下滔天罪行,也是对中国贫民百姓任意践踏的又一个血证,从此,我和我的亲人们陷入了极度痛苦的深渊之中,几十年来,我和我的亲人都永远难忘父亲含冤饮恨而死的惨状!同时,侵华日军给我和我的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精神上的、经济上极大损失,我当时虽然只有九周岁,但我一直盼望着中国政府为我和我的亲人向侵华日军们,向日本政府早日讨还血债,伸张正义!
  以上我所控诉的情况,完全属实,我的堂哥王文学,男,1929年生,健在,居住地址是:中国辽宁省营口市水源区白草村,可以证明。
  有鉴于此,我作为一个受侵华日军之害的中国公民,为伸张正义,维护中华民族的人格,尊严,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追查凶手,给予惩处,并强烈要求现日本国政府,对当年侵华日军给我和我的家庭所造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并向我和我的亲人们谢罪!

索赔人中国公民:王文成
公元1993年3月7日
家庭住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德阳市东方电机厂退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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