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019
写信日期:1993-12-24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受害日期:1939
受害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写信人:桂宗寿
受害人:桂宗寿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9年农历正月初四,日本兵烧毁桂宗寿所在村子的房屋,其个人损失8间房屋。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了全面地侵华战争,使和平的中国人民造成惨重的灾难,也使我家造成了重大损失,计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现要求日本国给予赔偿。
情况如下:
一九三八年七月二十日,日本兵打入武穴市,一九三九年农历正月初四,驻武穴的日本兵把我村房屋都烧了,我家的正屋楼房两间,后院平房四间、厨房、牛栏各一间共八间计280平方米。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发动二战的日本强盗以战败国投降了。根据《雅尔达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一切损失的赔偿。
我强烈要求日本国政府认真考虑,切实赔偿以利中国友谊的发展。否则,我们是不会饶恕日本强盗的。
受害索赔人:中国公民桂宗寿(手印)
1993年12月24日
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坝上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