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0018
写信日期:1994-03-08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受害日期:1938-07-15
受害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写信人:崔基茂、崔基弟
受害人:崔新普(崔基茂的爷爷)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38年7月15日,日军开枪打死崔基茂的祖父崔新普,烧毁其房屋和家产。
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给和平的中国人民造成了沉重的灾难,也给我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计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伍百元,特要求赔偿。
具体情况如下:
一九三八年七月十五日,日本军出发到我村开枪打死我祖父崔新普,又烧毁房屋三间和全部家产,损失惨重,造成我家家破人亡。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战败投降,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菠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日本必须赔偿民间的一切财产损失,我强烈要求日本国政府认真考虑,切实,赔偿,以利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
受害赔偿人:崔基弟(手印) 崔基茂(手印)
湖北省武穴市两路乡干仕垴村
一九九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