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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818

信扫描序列号:s2818
写信日期:1993-03-04
写信地址:甘肃省白银市
受害日期:1931(日军侵占东北三省时)
受害地址:黑龙江虎林市
写信人:陈彦虎
受害人:陈殿奎(陈彦虎的爷爷)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的爷爷因来不及躲避被日军强行抓到黑龙江省做了8个月的劳工后来逃回了家,在做劳工期间每天吃不饱也睡不好健康收到了严重的摧残。我是受害者的嫡孙有权利有义务向日本国讨回公道。

 

尊敬的童先生:
  您好!
  我在今年的文摘周报93年2月3日第四版题为《向日本国讨公道》一文中读到您的正义之举、并深感您的正义行为,我同千百万受到过侵华日军压迫和欺凌的中国同胞一样感激您、支持您,并为您喝彩。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给善良的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和巨大损失。
  战争是他们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他们对他们所造成的后果当然要负责。
  下面就几件事我想请童先生给予解答,我所出示的情况是否可以向日本方面提出赔偿:
  我爷爷,陈殿奎,现年83岁(健在),男,汉族,(受害人)现住:辽宁省新民县高台子乡要高村(110305)
  日军侵占东北三省时,他老人家正值壮年,因来不及躲避,被日军强行抓至黑龙江(虎林)地区做了8个月劳工,后来逃回。每次吃窝头(2个),睡通炕,冬天也不烧火,在此期间,他老人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至今和我们提起当年仍心有余悸,做为他老人家的嫡孙、亲人,在看到您的文章后,我认为我们有权,有义务为他老人家伸张正义,痛斥日军的罪恶行径,向日本国讨公道!
  童先生:我不知我应该怎样做,是否应该将事情的经过通过受害人整理资料,是否我爷爷的情况属赔偿范围,还请来信明示。信寄:甘肃白银市白银公司科协白凤元转陈彦虎,(730900)谢谢。
  此致
崇高的敬礼

日本侵华战争受害人家属
陈彦虎
9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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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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